镇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顾客购2
北京治手足癣最好医院 http://baidianfeng.39.net/a_zhiliao/210410/8833646.html 因为服装标识与实际不符,镇江某商城不仅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,同时还遭到购买者的三倍索赔。5日,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发布这则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,给众多商家“敲警钟”。 院方介绍,年4月,肖某在镇江某商城陆续购买7条男士品牌休闲裤和5件女式品牌衬衫。男士休闲裤每条58元,合格证的成分标识为棉88%,氨纶2%;女式衬衣每件79元,合格证成分标识棉65%,聚酯纤维35%。 此后,肖某以穿着不适为由,委托国家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江阴)检测。检测结果为男休闲裤棉87.7%,聚酯纤维2.3%;女式衬衫聚酯纤维62.2%,棉37.8%,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商品。肖某为此还支出检测费元。 随后,肖某向镇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。 年8月,镇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后,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,认定该商城销售了质量不合格的服装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的有关规定,属欺诈消费者的行为。据此,对该商城处元的罚款。 年底,肖某诉至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,诉请退回购物款59元,并要求被告支付三倍赔偿款元且承担检测费元及诉讼费。 法庭上,被告某商城认为,肖某是职业打假人,以牟利为目的购买商品,不属于消费者,因此不同意三倍赔偿。 另外,该商城还认为,公司已被镇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,相关商品也已下架和退场,不应再承担赔偿。 近日,镇江开发区法院审理认为,根据法律规定,经营者销售不合格商品的,消费者要求退货的,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;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,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,增加赔偿金额为所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。 原告所购买服装经检测机构检测的成分与其标识不符,且被工商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,被告存在欺诈行为。据此,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 综上,法院判令被告镇江某商城退还原告肖某价款59元并赔偿三倍价款元,同时肖某退还所购服装。此外,该商城支付肖某检测费元,并承担诉讼费用。 猜你喜欢宜风劲吹圌山暖!镇江新区“宜”文化推广暨首届志愿者公益文化节,今天隆重举行!(链接) 有谁知道?镇江新区周章路的来历竟然是这样的......(链接) 那时东乡,念念不忘锁忆“赶集场”(链接) 镇江东乡记忆:难忘故乡的饼......(链接) 实用!关于大港信息港手机认证详细攻略,快看!(链接) 联系我们素材来源:扬子晚报 编辑丨小焕主编丨洪溪小子审核丨红尘摆渡人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! 业务(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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