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葬礼世俗化是佛教迈向中国化的重要标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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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中国五大宗教主流之一的佛教,于东汉时期传入东土。在传教与发展过程中,必然要与本土固有的儒道二教产生磨擦。佛教想要在此立足只有两个选择,一是被限制发展和锁定区域,二是随缘适应,与本土文化融为一体。佛教在传入中国二千余年漫长的发展过程中,虽历经劫难却依然繁盛不衰,毫无疑问是选择了随缘适应的发展之路。

适应的范围必然是多方并举,而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丧礼世俗化。佛教初传的汉朝特别重视孝道文化,受“事死如事生”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影响,僧人圆寂后(去世)的葬礼首先步入世俗化。开始使用鼓吹礼乐,立碑、制作塔铭,并由朝廷敕僧人谥号、封授官职诸事亦大肆盛行。这种随缘适应的传统在唐代达到了巅峰,可以被看作是佛教入乡随俗的历史跨越。

本来佛教葬俗受古印度传统影响,“死者或焚尸去灰,以为浮屠;或委之中野,以施禽兽;或流之于河,以饲鱼鳖。”佛教传入中土以后,最初僧人圆寂后多数采用土葬、林葬及火葬等方式,水葬仅玄景一例。除土葬与本土葬俗一致,其它都是受古印度或西域葬俗影响。《法苑珠林》卷九十七记载:西域葬法有水漂、火葬、土埋、施林诸法。道宣法师也说:“西域求葬,其流四焉。火葬焚以蒸新,水葬沉于深淀,土葬埋于岸旁,林葬弃之中野。法王、轮王同依火祀,世重常习,余者希行。东夏所传惟闻林土,水火两设世罕其踪。故瓦掩虞棺,废林薪之始也。”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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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以上记载可知,最初火葬并非适用于所有人,只有法王、转轮圣王才有资格举行焚化仪式。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佛涅槃后就是采用火葬法(佛教称荼毗),当时佛的地位在人们看来是和转轮圣王相提并论。僧人丧葬一方面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,另一方面世俗化倾向也日益显著,因此道宣法师佛出“僧法仪式远存出离,送终厚葬事出流俗。”

“佛法付王臣”的理念让佛教挤身于上层社会,有些帝王或出于个人信仰,或倚重佛教影响力以巩固统治地位,对印度来华和本土僧人在生活起居方面优遇有加,其圆寂后更为之营办隆重葬礼,最高甚至享受“国葬”待遇。道宣法师认为智首是中土首位享受“国葬”规格的僧人,而觉岸著《释氏稽古略》则认为玄琬是首位享受“国葬”的僧人。

实际上敕葬僧人的习俗在南北朝时即已盛行,如高僧昙鸾(魏兴和四年圆寂)敕葬汾西泰陵文谷,营建砖塔并立碑。梁高僧智藏(普通三年九月十日圆寂)敕葬独龙山,北周高僧道致圆寂,宇文太祖痛哀竟致废朝事,丧事所资均由朝廷拨付,并为立高坟,既今之统师墓。慧超、昙崇也均为敕葬。

隋唐时期,佛教发展兴盛,敕葬之风更是不断发展延伸。唐代有功之臣去世以后,朝廷为示嘉奖会追授其官职、爵位,这一丧葬制度也直接影响了佛教。据《大宋僧史略·赐谥号》记载:“后魏高僧法果,生署之以官,死幸之而临,乃追赠胡灵公。”法果成为此土圆寂僧人敕赠官职、爵位之肇始。

唐代敕赠僧人官职最高的是万回和不空法师,万回追赠司徒(正一品)、虢国公(从一品),不空追赠司徒(正一品)。另外还有僧人获追赠鸿胪寺卿,据《旧唐书·职官三》记载:“鸿胪寺卿一员,从三品,少卿二人从四品上。卿之职,掌宾客及凶仪之事,领典客、司仪二署,以率其官属,供其职务。凡天下寺观三纲,及京都大德,皆取其道德高妙,为众所推者补充,申尚书祠部。”鸿胪寺相当于现在的国家宗教事部门,是调配宗教教职人员的专门机构。

唐代敕赠官职的僧人还有菩提流支三藏、法藏、善无畏三人,均敕鸿胪卿(从三品),金刚智敕开封同三司(从一品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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赞宁法师认为:“僧循万行故有迹焉,善行则谥以嘉名,恶行则人皆不齿,是以六群比丘终非杜多之号,六和胜士方旌所易之名。自汉魏晋宋,生署之以官,死幸之而临,乃追赠万回胡灵公,此僧谥之始也,原此出于太常寺矣。后周隋世唐初皆不行。”

宋以后,僧人追赠官职一事废止,取而代之的是赐谥号,获得者以两京(长安、洛阳)僧人据多,这也许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所在。

敕赠僧人谥号成为对僧人修为造诣和德行的“旌表”,倍受佛教界追捧,门徒或信众想方设法为本门圆寂主持或高争取得到敕赠,从而让它染上了世俗化的讥嫌。说白了就是个人修为这些东西,不一定人人都能看明白,就算在世是修为平平,一旦死后被敕赠谥号,就可以位列得道高僧之林。在佛教各派竞相崛起的情况下,能够获赠谥号无论是对门派还是门徒弟子,都是无上荣耀的事,被看作是本门派兴起的最大助缘。

通常谥号获得的方法有二种,一是僧人圆寂时朝廷赐谥号,二是追谥(为前朝圆寂高僧追赐谥号)。具体操作流程有地方官吏上奏,弟子联名请谥,死后追谥等等。唐开元以后敕僧人谥号达到了一个高潮,获赠谥号僧有62人,为唐代以前高僧追赠谥号者有慧远(辩觉)、菩提达摩(圆觉大师)、慧可(大祖禅师)、僧璨(鉴智禅师),这是历史上僧人获赠谥号最多的时期。另外,朝廷对有功之臣去世会赐以赙赗(赏赐死者布帛、车马等财物),这种优遇制度同样也惠济于僧人,从而将世俗等级制度轻而易举地加于僧人之身,使部分僧人身份得以贵族化,并尽心尽力辅佐朝廷治理,使得佛教进一步朝向世俗化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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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代有多位帝王笃信佛教,有高僧圆寂时不但赐以赙赗,有时还会亲自前往祭拜或遣中使前往吊祭,派官员护丧、送葬。门徒、信众甚至还为僧人服丧、执绋送丧,素服哭泣。而鼓吹礼乐等派场也是越来越隆重,送葬的仪仗有时会摆满几条街道,这些都已经超出了僧人丧礼的范围。武则天在颁布《禁葬舍利骨制》中斥其为“不达妙理,轻徇常情”的表现,诏令禁断。

而由此催生的立碑、安置塔铭及墓志,归葬祖茔或乡里,营造专属塔林等形式还是被保留并一直延续着。与世俗人请文人撰写墓文一样,僧人的碑、塔铭、墓志撰写者也以其地位越高越彰显身分特殊,因此延请帝王官员或著名文人为僧人撰写碑铭者比比皆是。

僧人丧葬进而也影响到了世俗葬礼,出现了在墓前立经幢、墓室内随葬陀罗尼经咒等现象,开创了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的文化交融新格局,这对于佛教立足本土,避免与传统文化相冲突起到了缓和作用。但是,僧人丧葬过度随顺世俗化,也产生了诸多弊端,在王权至上的背景下,个人修为、德行好与坏、高或深与实际修行完全脱节,只要君王一个谥号就贴上了“高僧”标签,没有人敢去质疑或诽议。所以有些僧人在生前就开始营构谋取身后事,或嘱其门徒事后想方设法去争取封谥事,堂堂精修出世间法的高僧,却要靠世间君王的认可来为自己标名,岂不悲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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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也有佛门高僧真正淡泊名利,对皇上的封谥并不感兴趣。著名的唐不空三藏法师(-)就是典型的例证,不空法师染疾卧床期间,代宗敕使劳问,赐医药,敕开封仪同三司,封肃国公,食邑三千户。不空法师对此封赐并没有窃以为喜,自谓:“圣众俨如手相慰,白月圆满,吾当逝矣。奈何临终更窃名位?”宋代宝相法师同样反对葬仪世俗化带来的繁缛礼数,为弟子留下遗嘱:“当烧散吾尸,不劳铭塔,用尘庸俗。”

生死大事历来为人们所倚重,任何一种宗教的诞生都是以解决这个问题为中心。作为“泊来品”的佛教,要想在中国传承与发展,就一定要从最根本的问题着手融入,首当其冲的必然就是丧葬改革。然而这种随顺世俗的改革如果失去了底线,其危害性也是不可佑量的。谥号一说早已成为历史,世人对僧人的修为深浅,生前无法测量,于是就把所有期望都放在死后事上,如果不能烧出几颗“舍利子”或是现点瑞象什么的,高僧的形象恐怕就要大打折扣了。因此又衍生出新的世俗化方式,如摆造型,不管迁化时如何都要摆成“吉祥卧”,坐缸,用石灰、盐进行处理,人为制造“肉身菩萨”……。

很多人整天嘴上都在喊着“凡所有相,皆是虚妄。”却偏偏还要在死相上去寻找活相,法或是非法,没个思量处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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